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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满贯电子护具杯” 广西跆拳道俱乐部联赛分站赛—玉林站竞赛规程

2021-07-21 16:47:26 广西跆拳道协会

一、主办单位

广西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玉林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玉林市鑫旺体育服务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玉林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

广西跆拳道示范团

四、支持单位

新跆联无锡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

2021年8月25日-27日

(8月24日报到)

六、竞赛地点

玉林市体育馆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参赛队伍:各市跆拳道协会、学校、道馆、培训机构等,必须是在广西跆拳道协会注册的有效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广西跆拳道协会注册的有效个人会员;

八、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项目设置

1、传统品势:

个人、混双、团体、新秀组

2、竞技比赛:

个人竞技、团体竞技(3V3)

3、跆拳舞(每队 5-9 人)               

4、特技击破:个人     

5、电子竞速:个人

6、功力击破:个人

(二)竞赛组别

(各级别不足2组,往下一级别合并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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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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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竞赛办法

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制定的跆拳道竞技、品势竞赛新规则,所有项目比赛将采用电子打分制,竞技项目采用电子护具。

(一)传统个人、混双、团体、新秀组品势比赛:

  1. 1)传统个人品势比赛分男、女组;

    2)混双品势每组2人,一男一女;
    3)团体品势比赛分男、女组,每组3人,不可男女混搭;
    4)新秀组个人品势比赛分男、女组,限初学者参加;
  2. 采用电子打分制。在品势比赛中,凡未穿着专业品势道服的运动员,在表现力得分中扣 0.5 分;

  3. 采用即时记分排位赛赛制。品势比赛内容在领队会议上抽签确定,淘汰赛采用预赛指定品势,决赛在决赛指定品势中抽选一套品势;

  4. 传统品势项目中,个人品势单一组别超过64人(含),混双、团体单一组别超过32组(含)的,将进行分组比赛;

  5.  每组个人品势比赛 8 人以上进行淘汰赛,决出前八名进入决赛;8 人(含)以下直接进行决赛,比赛品势为决赛品势;

  6. 传统个人品势和新秀组,每位运动员只能参加其中一项,不可兼报;

  7. 团体及混双品势比赛:8 组以上进行淘汰赛,决出前八名进入决赛;8 组(含)以下直接进行决赛,比赛品势为决赛品势;

  8. 传统品势比赛时,教练员不需要陪同学员到比赛场地进行比赛指导,请按规定在指定位置等候。

(一)竞技比赛

1. 个人竞技

(1) 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每场两局,每局 1 分钟,中间休息 30 秒。两局比赛得分高者胜。平局时,进行加时赛,先得分者为获胜方。加时赛平局时,按当局电子护具感应击打次数多的一方获胜,上述条件仍相同时,由临场裁判员进行优势判定;

(2) 不足2人的级别将往下一级别合并或取消。大于32人(含)的级别将进行分组比赛;

(3) 个人竞技负公斤级的级别只能低于规定级别,正公斤级的级别只能高于规定级别,没有浮动;

例如:-20KG:20合格,20.1不合格,+40KG:40.1合格,40.0不合格;

(4) 组委会提供电子护具(护头、护身、护脚趾套),各参赛队自行准备护臂、护腿、护挡(护阴)、护齿、护手指套,如未按规定穿戴护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5) 运动员须穿着竞技道服参赛,道服上的所有标识须经竞赛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使用,不可出现中国、国旗或英文标识 CHINA;

(6) 参赛队伍不得借调专业队运动员(两年内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内赛事前八名或各省市体育局计划内赛事前三名运动员)代表队伍参赛,如查实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7) 竞技比赛时,教练员需要陪同运动员到比赛场地进行场上指导,教练员必须拥有广西跆协教练员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跆拳道),并按要求着装,否则将不能报名和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2. 团体竞技:

(1) 团体竞技比赛赛制为小组对抗单败淘汰制;

(2) 团体竞技项目负公斤级的级别只能低于规定级别,正公斤级的级别只能高于规定级别,没有浮动;

例如:-20KG:20合格,20.1不合格,+40KG:40.1合格,40.0不合格;

(3) 不足2组参加的级别则直接取消。各级别报名人数大于16组(含)时,将进行分组比赛;

(4) 每队3人,不可男女混搭,运动员按体重顺序从轻至重编号,按号码顺序安排出场;

(5) 上半场比赛为同级对抗,比赛时间3分钟,由同号码选手对抗各一分钟,5名队员按指定顺序轮换打满3局,局间不休息;半场结束休息30秒。下半场比赛,比赛时间为3分钟。通过抛硬币可指定对方运动员选派上场比赛,队员上场完成3个技术动作后,可申请更换任意队员比赛;

(6) 为提倡团队精神,如参赛队伍队员少于3名,则取消参赛队资格或按弃权处理。比赛中上半场被KO的运动员,不能参加下半场比赛。当全场分差达到30分时,判分差胜。上半场结束时,下半场比赛队员必须不少于三名队员参加,如上半场被KO,下半场不足3人时将按弃权处理;

(7) 单败淘汰制,全场比赛总比分高的队获胜。平局时,进行加时赛,由第二场终场运动员进行1对1加时赛,先得分者为获胜方,加时赛平局时,按当局电子护具感应击打次数多的一方获胜,上述条件仍相同时,由临场裁判员进行优势判定;

(8) 参赛队伍不得借调专业队运动员(两年内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内赛事前八名或各省市体育局计划内赛事前三名运动员)代表队伍参赛,如查实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9) 竞技比赛时,教练员需要陪同运动员到比赛场地进行场上指导,教练员必须拥有广西跆协教练员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跆拳道),并按要求着装,否则将不能报名和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三)跆拳舞比赛:

(1) 可男、女混合组队每队人数5-9人,超出或少于规定人数不予参赛。采用即时计分排位赛制,直接决出前八名;

(2) 每支竞赛队伍每个组别限报 1 队;每套动作时间不得低于1分30秒,不得超过3分30秒,超时10秒开始扣0.3分;

(3) 比赛音频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为参赛队+参赛组别,报名时发到邮箱 2229527112@qq.com,比赛时自带备份文件,备用 3.5mm 口径耳机接口手机以播放音乐;

(4) 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5) 比赛动作中应包含 8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运动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可以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须在赛前以文字形式提交申请,经裁判委员会审定同意;

(6) 可以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提倡并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提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但须在赛前以文字形式提交设计图样和需求,经裁判委员会审定同意;

(7) 跆拳舞比赛时,教练员需要陪同运动员到比赛场地进行播放音乐,教练员必须拥有广西跆协教练员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跆拳道),并按要求着装,否则将不能报名和进场。

(四)特技击破比赛:

(1) 参照竞赛组别年龄分组,分男、女组别,特技项目组委会为选手免费准备统一规格3块木板,如使用超过3块,需提前联系组委会工作人员购买木板,不可自带木板。

(2) 比赛方式:特技需先完成2个规定动作后再完成2个自选动作,共4个比赛动作。

(3) 规定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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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标准:舒展度、高度、次数、配合度。

(五)电子竞速比赛:

电子竞速比赛是通过高科技电子化设备记录参赛运动员的速度、力量、耐力的数值,从而由电子作为媒介开展竞赛。

(1) 参照竞赛组别年龄分组,分男、女组别

A. 幼儿一组、幼儿二组、儿童一组、儿童二组每名运动员左右腿交替快速前踢 20 秒钟,记录各运动员踢击次数;
B. 少儿一组、少儿二组、少年一组、少年二组、少年三组每名运动员左右腿交替快速横踢 20 秒钟,记录各运动员踢击次数;
C. 青年组、成年组每名运动员左右腿交替快速横踢 20 秒钟,记录各运动员踢击次数;

(2) 所有组别根据电脑数据显示次数决出前八名,若前八名出现同样次数,则次数相同的运动员重新进行比赛10 秒钟,次数多者列前。如最后次数相同时则以称体重决定名次,体重轻者名次列前;

(六)功力击破比赛:

(1) 参照竞赛组别年龄分组,分男、女组别;

(2) 击破规定动作为正拳由上朝下进行,其它方式的动作,不计成绩,击破时双脚不能垫脚,不能离开地面,除双脚以外,身体任何部位不能触碰到地面,否则不计成绩;

(3) 功力击破使用组委会提供的统一规格功力瓦,无需自备木板;

(4) 功力击破进行两轮比赛,第一轮击破固定数量功力瓦,通过者晋级第二轮。

幼儿一组:1块     幼儿二组:1块
儿童一组:2块     儿童二组:2块
少儿一组:3块     少儿二组:3块
少年一组:5块     少年二组:6块
少年三组:7块
青 年 组 :8块     成 年 组 :8块

(5) 第二轮由运动员自行报加块数,按照最后击破数量决出排名,如报加数量相同,按最后击破数量决出排名,如数量相同最后击破数量相同时则以称体重决定名次,体重轻者名次列前;

(6) 击破物放在无弹性、无障碍的水平面上,下方设有功架物,击破物之间不设间隔;

(7) 参赛选手正拳击破部位必须佩带护手指套,否则不予以参赛;

(8) 选手必须在裁判发令后20秒内完成动作;

(9) 功力击破比赛时,教练员不需要陪同运动员到比赛场地进行比赛指导,请按规定在指定位置等候。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比赛前 3 名颁发奖牌、证书,前 8 名颁发证书;

(二)品势、跆拳舞、特技、击破、电子竞速名次排列: 1、2、3、4、5、6、7、8,竞技名次排列: 1、2、3、3、5、5、5、5(并列第三,并列第五);

(三)跆拳舞项目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集体证书;

(四)设“道德风尚奖”,授予牌匾、证书,由组委会根据赛场内工作配合度提名评选;

(五)设“最佳教练指挥奖”,并颁发奖杯、证书,由组委会根据赛场内工作配合度提名评选;

(六)设“优秀裁判员奖”,由裁判组评选,授予奖杯、证书;

(七)设团体总分奖、品势团体总分奖、竞技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积分办法如下:

  1. 集体项目前 8 名积分依次为 16、12、10、8、6、4、2、1;

  2. 个人项目比赛前 8 名积分依次为 10、8、6、5、4、3、2、1;竞技积分:10、8、5.5、2.5(并列第三、第五)

  3.  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品势项目积分相加为品势团体总分,竞技项目积分相加为竞技团体总分;

  4. 集体项目指:参赛人数大于2人的项目,如混双、团体品势,团体竞技,跆拳道舞;

  5. 个人项目指:参赛人数为1人的项目,如个人竞技,个人品势,电子竞速,特技击破及功力击破项目。

十一、运动队报名及报到

(一)参赛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 参赛队请于 2021年 8月 8日前登录指定报名系统;

  3. 报名网址:

    https://manage.wtwuxicenter.com/game.html#/home/yulinfenzhansai_39fb367b-579a-4662-7a86-5d149ca9da3a/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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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各参赛队需在8月9日前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8月9日后将不再受理修改竞赛级别及增减竞赛项目;

  5. 如需删减竞赛项目或因个人原因退赛的运动员,请在8月9日前联系竞赛编排长,如逾期未报备将不再受理(特殊原因除外,如:运动员身体不适或因意外导致受伤,参赛队能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组委会只收取50元/人的制证成本及资料审核统计费用,剩余竞赛费用可退回);

  6. 本次比赛进入场地临场指导教练员必须穿着运动装和运动鞋方可进场,每个队伍临场指导的教练员最多不超出 5 名,如参赛单位人数较多,经组委会核实临场指导的教练员最多不超出7名;

  7. 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微信】
YLSTKD(玉林跆协)
【竞赛编排联系电话】
18172366626(韦老师)

(二)参赛报到:

  1. 请各参赛队于 2021年8月24日 18:00 前到体育馆组委会办公室报到;

  2. 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出示近一个月县级以上医院心电图或健康证明(参加品势项目无需提供),由参赛队领队自行检查及保管结果,无需上交组委会,各参赛单位请根据检查结果组织参赛;

  3. 各参赛单位报到时交纸质版《2021年“大满贯电子护具杯”广西跆拳道俱乐部联赛分站赛—玉林站责任声明书》(每个参赛队交一份,领队签名并盖章);

  4. 运动员比赛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赔偿按保险协议办理,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免责。运动员比赛、训练、交通食宿等安全管理等由各领队、教练和运动员监护人负责。

十二、领队会议与称重

(一)组委会、裁判长、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于 2021年8月24日15:30-18:00 召开;(各单位可提前派领队报到,以便开领队会议,缺席的代表队将取消评选道德风尚奖、最佳教练员指挥奖的资格);

(二)本次比赛根据防疫文件的相关精神,做好竞赛防疫相关工作;

(三)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于 2021年8月24日 9:00 -18:00在组委会指定地点进行称重,称重不合格须交纳 50 元/人级别更改费,没有称重的运动员将不得参加竞技比赛;

(四)个人竞技和团体竞技分开称重(个人竞技称一次,团体竞技称一次)。

十三、技术官员

(一)本次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广西跆拳道协会裁判员委员会负责选调;
(二)请自带裁判服、道鞋,着装要求:白色衬衣、黑色西裤和深色领带,报到地点及相关事项参阅补充通知。

十四、经费

(一)竞赛管理费:项目设置共6项(传统品势、竞技、跆拳舞、特技击破、电子竞速、功力击破),每个参赛运动员单项报名费300元,每增加一项加50元,以弥补赛会经费的不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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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价 运动员报名的首个项目,按该项的单项价标准收取费用

* 增加项 运动员报名的第二个项目起,报名费用按该项目对应的增项叠加收费

* 竞赛管理费=单项报名费+增项1报名费+增项2报名费+增项n报名费...

(二)本次比赛需缴纳竞赛管理费,请各参赛队凭报名确认表,与组委会联系,确认缴费金额。请于 8月9日24:00前将参赛队费用转至组委会指定账户;

(三)保险:每个参赛运动员在缴费时须办理保险,每人20元,组委会为运动员统一办理保险(在提交报名表时,请将身份证号码仔细核对清楚,报名提交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将作为购买保险的依据),已统一在广西跆协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参赛队无需重复购买,赛前两周不接收办理跆拳道专项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请有需要的参赛单位提前办理;

(四)非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不合格者请在报名前联系广西跆拳道协会或当地市跆协办理,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

(五)申诉费:运动队如对裁判员的判罚有不同意见,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分钟内,由参赛队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申诉录像,并交纳申诉费一千元,申诉成功退还一半申诉费,申诉失败没收全部申诉费。由仲裁委员会对申述内容进行审查,三十分钟内做出最终判决;

(六)参赛保证金:在报到当天各运动队上交参赛保证金 2000 元,以保证各运动队在比赛期间无不良行为,如无不良行为赛后全额退回。

十五、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