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跆拳道俱乐部联赛-广西站竞赛规程
2024-07-13 16:58:19 广西跆拳道协会
一、主办单位
中国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广西跆拳道协会
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三、运营单位
广西健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广西巨森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
新跆联无锡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菁动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广西菁动体育竞赛组织有限公司
桂林市跆拳道协会
六、比赛时间
2024年8月2日-5日(8月2日报到)
七、比赛地点
广西桂林市恭城民族体育馆
八、参赛资格
(一)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须以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参赛单位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有效的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
(三)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有效个人会员。
九、项目设置
(一)年龄设置
儿童组: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6—7周岁)。
少儿组: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8—9周岁)。
少年组: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10—11周岁)。
青少组: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12—14周岁)。
青年组:
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5—17周岁)。
(二)品势
1.项目设置
2.比赛内容
(1)传统品势
(2)自由品势
3.说明
自由品势比赛是指以跆拳道技术为基础,融合音乐、舞蹈艺术进行编排后形成的具备独特风格的品势。按照世跆联(WT)品势规则规定,自创品势需遵循以下原则:
(1)品势路线:自行编排确定。
(2)品势要求:每套自创品势须包含20—24组品势动作(即20—24poom),每组不得超过5个动作。
(3)技术要求:每套自创品均应包含跆拳道进攻和防守技术,其中60%为腿部技术,40%为手部技术;所有技术动作应当是在跆拳道技术范围内,自创品势的技术解释权归中国跆拳道协会裁判委员会。
(4)音乐为伴奏,不得含有歌词内容,须在技术会议前提交组委会审定。
(三)竞技
1.竞赛级别设置
*儿童组和少儿组的最低级别参赛体重下限不超过3kg。
2.参赛人数限制
每个级别每支参赛队伍限报3人参赛。
(四)击破
1. 击破分为正拳击破和手刀击破
(1)正拳击破的使用部位是食指和中指的前端部分;正拳击破需为正拳向下或垂直正拳击破。
(2)手刀击破的使用部位是小拇指第一指关节侧面手腕侧面之间的部位。
2. 技术规范:
(1)选手在应用技术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脚可以离地。
(2)击破时的站立方向可以自由选择。
(3)为了防止选手的拳头受伤,可以在击破物上方放置竞赛本部提供的保护物,但选手的拳头部位不可附着任何物品。
(五)跆拳道舞
仅作为表演项目,分站赛及大区赛可根据赛区情况设置。
十、竞赛办法
(一)品势:
1.分设传统品势、自由品势。
2.执行经中国跆协审定的品势竞赛规则。
3.竞赛时长:
(1)传统品势:个人、混双及团体比赛竞赛限90秒以内。
(2)自由品势:个人、混双及混合团体竞赛限90至100秒。
(3)第一套和第二套品势间隔时间最少30秒。
(4)比赛采用排位赛制,竞赛品势的选择将在赛前技术会议抽签决定。
(二)竞技:
1.执行经中国跆协审定的竞技竞赛规则(三局优胜制)。
2.竞赛时长:每局1分钟,局间休息30秒。
(三)击破:
1.正拳击破指从一定的高度对放置在击破台上的击破物用拳垂直击打的击破技术;手刀击破指从一定的高度对放置在击破台上的击破物用手刀垂直击打的击破技术。
2.晋级依据:以同年龄组排位为依据,时间20秒以内完成为准。
3.选手候场时决定要击破的击破物数量并提出申报;击破物为组委会认证的击破物。
(四)跆拳道舞:
1.可男、女混合组队,每队人数限5—9人参赛。采用即时计分排位赛制。
2.每支竞赛队伍每个组别限报1组;每套动作时间不得低于1分30秒,不得超过3分30秒。
3.比赛音频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为参赛队+参赛组别,技术会议前提交竞赛音乐文件,比赛时自带备份文件。
4.整套动作编排中中应包含不低于8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不得出现世跆联(WT)以外的跆拳道运动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可以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须在技术会前,以文字形式报组委会核准。
5.提倡并支持以积极向上、健康为前提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参赛选手可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相关内容须在赛前以文字形式提交设计图样和需求,经组委会审定同意。
6.舞蹈音乐为伴奏,不得含有歌词内容,须在技术会议前提交组委会审定。
7.跆拳舞比赛时,教练员与运动员一并入场。
十一、积分排名及奖项设置
(一)团体总分
1.计分所获成绩须为正式比赛项目,且参赛人数满足8人以上(含8人要求)。
2.各参赛单位满足要求人员所获成绩积分总和为团体总分。
3.竞赛成绩前八名分值,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项目按18/14/10/8/6/4/2计入团体总分;如项目名次并列第三/五名,则取平均值计入;各大区赛分值在此基础上增加0.5倍。
(二)奖项设置
1.赛会奖项
(1)设“优秀赛区”奖,由中国跆拳道协会评出。
(2)大区赛及总决赛设“优秀裁判员奖”,由中国跆拳道协会裁判委员会评出,并颁发荣誉证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锦旗或牌匾。
2.成绩奖项
(1)各项取得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2)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
(3)分站赛其他奖项由各赛区组委会报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
(三)总决赛参赛资格
1.个人入围资格:分站赛前三名、大区赛前四名。
2.额外奖励资格:各大区赛团体总分前3名单位,可在总决赛阶段在已获得参赛资格项目基础上额外增加1个参赛名额。
3.表演资格:分站赛、大区赛如跆拳道舞设项,可推荐1支队伍,经协会审定后,参加总决赛开闭幕式表演。
十二、报名方式
(一)参赛单位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最后提交报名,等待审核。
(二)报名链接:
https://manage.wtwuxicenter.com/game.html#/home/qgsg/info/
(三)有意向的队伍和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比赛报名的专用群(限领队、教练员)
(四)报名联系人:
韦东源,联系方式:15607718506。
米庆阳,联系方式:18172366626。
十三、技术官员
(一)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等)由中国跆拳道协会审核、确定。
1.分站赛技术官员原则上从承办地选调技术官员。
2.大区赛技术官员原则上技术代表、裁判长和仲裁主任中国跆拳道协选派,其他技术官员由从承办地自行选调。
3.总决赛技术官员由中国跆拳道协会统一选调。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承办地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四、器材装备及保险
(一)比赛使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的竞赛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竞技电子护具系统(PSS)、成绩处理系统(OVR);总决赛竞技项目将使用即时录像审议系统(IVR)。
(二)运动员不得穿着带印有“中国”以及国旗、国徽标识(含英文标识CHINA)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运动员领奖时须着装整洁,穿着道服或运动服;教练员上场执教须着正装。
(三)竞技运动员参赛自备电子脚套、护齿、手套、护腿、护臂、护裆等参赛装备;品势运动员须穿着符合竞赛规则组别要求的品势道服参赛。
(四)各代表队可冠名赞助单位,在秩序册可加注赞助单位名称,格式为“XXXXX队”,请在提交报名信息是备注有关信息。
十五、经费
(一)参赛人员差旅、食宿费用自理,赛事承办单位将为各参赛队伍推荐高、中、低三个档次的宾馆或招待所,由各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相关报到及住宿指南由赛事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保险:赛事承办单位将为所有参赛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运动员、技术官员、教练员)购买保险,保险条款须涵盖本运动项目。
(三)其他费用由承办地组委会以补充通知另文告知。收取的费用,用于办赛支出。
十六、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规定
(一)比赛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关于竞赛管理工作和治理赛风赛纪的有关规定。
(二)各运动队须遵守体育道德规范和竞赛规则,参赛者不得无故弃权。
(三)若运动队在赛区出现违背赛风赛纪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