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暨广西大众跆拳道中级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0-06-05 00:00:00 广西跆拳道协会

关于举办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暨广西大众跆拳道中级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图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广西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跆拳道教练员队伍建设,规范跆拳道教练员持证上岗,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促进我区跆拳道项目的深入开展,广西跆拳道协会将与广西体育人力资源开发和保障中心、广西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联合主办“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暨广西大众跆拳道中级教练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

鉴定单位



广西体育人力资源开发和保障中心

广西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 

培训单位



广西跆拳道协会



三、 

协办单位



广西巨森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

培训时间



2020年7月6日-10日



五、

培训地点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西江路2号7楼训练中心



六、

培训讲师



培训师:石有宾及由广西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委派的导师1名。

关于举办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暨广西大众跆拳道中级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图2)



七、

培训对象



各跆拳道馆、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余体校等单位从事跆拳道教练工作或社会体育指导的从业人员。



八、

参加办法



(一)报名前提:

1、必须是有效中国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2、必须是有效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3、参加培训考试的学员必须持有中国跆拳道协会认可的一段以上(含一段)段位证书。

(二)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跆拳道)国家职业资格的条件:

1、初级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运动术考核,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2、中级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1年。

(3)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



九、

考核办法及证书颁发



(一)理论考试100分(其中公共理论占30%,专项理论占70%);

(二)技术考试100分(基本技术、综合能力及口试答辩综合总分);

(三)职业资格证书:根据考生现有的等级水平,结合理论及技术、技能考试情况,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跆拳道)《职业资格证书》。

(四)参加培训班所有学员由广西跆拳道协会颁发培训班结业证。



十、

相关费用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跆拳道)国家职业资格证:

1、初级资格:1500元(包含培训及资料费、鉴定费、证书费)

2、中级资格:1800元(包含培训及资料费、鉴定费、证书费)

(二)个人会员费参照中国跆拳道协会规定收费标准200元(50元/年,共计4年)。

(三)参加培训班学员住宿、差旅、伙食等费用自理。



十一、

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须知:

        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 电子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3122760850@qq.com; 并联系广西跆协确认;

(二)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18172366626

           联系人:韦振森;

         广西跆协:GXTA2013或18172366626;

(三)报到时间:2020年7月5日下午15:00-18:00

(四)报到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西江路2号7楼训练中心



十二、

注意事项



(一)请学员报到时缴纳大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及对应的电子相片;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 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跆拳道资格 证书各2份;

(三)请填写完整《广西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然后 盖上单位公章,报到时同时交纳;

(四)报名以转账缴费成功为准,提交报名表后请电话或微信确 认报名信息;

(五)培训全程需着道服进行学习。



十三、

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广西跆拳道协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