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全区跆拳道项目裁判员晋升/复训培训班的通知

2023-07-14 09:33:07 广西跆拳道协会

1.jpg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跆拳道项目比赛以及2023年广西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的技术官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跆拳道项目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升跆拳道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执裁能力,培养一批优秀的年轻裁判员,促进广西跆拳道项目的良好发展。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体竞〔2017〕16号)和《中国跆拳道协会关于跆拳道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8月21-23日开展2023年全区跆拳道项目裁判员晋升/复训培训班,并通过本次培训对全区范围内的跆拳道裁判员执裁资格进行认证,参与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将入选跆拳道裁判员资料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指导单位:

广西重竞技运动发展中心

(二)主办单位:

广西跆拳道协会

(三)协办单位:

广西巨森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五环星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3年8月21日-23日

(二)培训地点:

广西体育馆(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

  • 备注:品势培训8月20日报到,竞技培训8月22日上午13点前报到(选调裁判员住宿酒店见比赛补充通知)。

三、培训人员

(一) 跆拳道裁判员、退役及在训的跆拳道运动员以及其他有志于从事跆拳道项目裁判的体育老师、爱好者(对跆拳道项目有一定的基础了解),具备担任跆拳道项目裁判员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人数不限;

(二)抽调参加2023年广西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执裁的裁判员。

四、参加办法

(一)晋升班:

  1. 满足晋升跆拳道三级裁判员条件;

  2. 满足晋升跆拳道二级裁判员条件;

  3. 满足晋升跆拳道一级裁判员条件;

(二)复训班:

已获得三级、二级、一级以上(含一级)的裁判员(裁判员证已过有效期的需参加协会年审注册)。

备注:根据中国跆拳道协会跆拳道裁判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跆拳道三级、二级、一级裁判员须每年在所属中国跆协各一级单位会员单位(省市协会)进行注册,每两年参加一次一级单位会员(省市协会)举办的培训/复训学习班。

(三)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四)中国跆拳道协会一段以上(含一段)段位证书;

(五)熟悉跆拳道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六)思想作风正派,热爱跆拳道事业;

(七)遵守裁判纪律和培训纪律;

(八)自备裁判服、道服、道鞋、运动服、运动鞋等;

(九)一级以上(含一级)裁判员年度复训成绩将建立档案,

作为区内跆拳道赛事选调参考依据;

(十)此次培训考核结束后将选拔优秀裁判员作为辅助裁判参加2023年广西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的执裁工作。

五、跆拳道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三级裁判员

  1. 年满 18 周岁中国公民;

  2. 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3. 中国段位一段以上(含一段)段位证书;

  4. 能够掌握和运用跆拳道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执裁口令;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遵守中国跆协各项规定。

(二)二级裁判员

  1. 具有一定的竞赛执裁经验,担任三级裁判员工作1年以上;

  2. 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3. 中国段位一段以上(含一段)段位证书;

  4. 退役及在训的跆拳道专业运动员;

  5. 掌握和运用跆拳道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执裁口令;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遵守中国跆协各项规定,无不良从业记录。

(三)一级裁判员

  1. 具备担任省级竞赛裁判员的经历,担任二级裁判员2年以上;

  2. 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3. 中国段位二段以上(含二段)段位证书;

  4. 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跆拳道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执裁口令;

  5. 具备担任裁判员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遵守中国跆协各项规定,无不良从业记录。  

六、经费说明

(一)本次竞技授课老师的课酬费、差旅费由广西重竞技运动发展中心负责,品势授课老师的课酬费、差旅费由广西跆拳道协会负责;

(二)抽调参加2023年广西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执裁的裁判员8月22日上午13点前报到,食宿、差旅费由承办本次赛事运营方负责,如需参加品势培训,8月20日报到,品势培训期间食宿由派出单位或个人承担;

(三)其他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用由派出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此次培训班参加晋升的裁判员需收取每人500元的裁判员等级证费用,参加年审注册的裁判员需收取每人200元的裁判员年审注册费,报到时现场支付。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参加培训的裁判员需填写附件2、3《全区跆拳道项目裁判员晋升/复训培训班报名表》、《广西跆拳道裁判员信息采集表 》;

(二)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训班将于2023年8月10日12:00前报名截止,请报名培训学员于截止时间前,将附件报名表、裁判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gxtkdact@163.com,邮箱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跆拳道裁判员报名”;联系人:韦东源  15607718506(微信同号);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到时交身份证、裁判员证(复训人员)复印件、2张2寸蓝底个人证件照(需穿着正装),复训的裁判员带裁判员证件原件。

八、其他

本次培训班由广西重竞技运动发展中心、广西跆拳道协会联合举办,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附件1: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 附件2:2023年全区跆拳道项目裁判员晋升/复训培训班报名表

  • 附件3:广西跆拳道裁判员信息采集表 


 广西跆拳道协会

2023年7月14日

附件一

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png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二、三

3.png
  • 附件2:2023年全区跆拳道项目裁判员晋升/复训培训班报名表

  • 附件3:广西跆拳道裁判员信息采集表